民法典中未成年繼子女離婚撫養費誰承擔

導讀: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那么民法典中未成年繼子女離婚撫養費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關于民法典中未成年繼子女離婚撫養費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未成年繼子女離婚撫養費誰承擔
民法典規定,父母要承擔撫養子女的責任,所以再婚后離婚的,繼子女的撫養費一般由其親生父母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二、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應該如何確定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么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盡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對于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若雙方對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爭議較大,而有給付撫養費義務一方的經濟收入又不穩定,人民法院常會以當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作為判定給付撫養費數額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