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離婚可否向女方追討撫養費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女方想離婚可否向女方追討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關于女方想離婚可否向女方追討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女方想離婚可否向男方追討撫養費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女方想離婚的,可以與男方協商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給付問題,協商好后男方不給付的,可以向男方追討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的子女撫養】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條【強制執行】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二、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會坐牢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48條的明文規定,不給子女撫養費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如果行為人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話,則就是有可能因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而坐牢。
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解決不給撫養費的辦法有:一是夫妻雙方協商,二就是上法院起訴。這是最主要的兩種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