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

導讀: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符合移送條件的,權利人也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進入執行程序。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這種費用應該是根據撫養義務人的生活實際與子女的實際需要由撫養義務人先期支付,而不是發生了以后再進行索取。那么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符合移送條件的,權利人也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進入執行程序。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這種費用應該是根據撫養義務人的生活實際與子女的實際需要由撫養義務人先期支付,而不是發生了以后再進行索取。關于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子女撫養費能移送執行嗎
《執行規定》第19條規定撫養費的案件屬于移送范疇。
移送執行可以稱為是法院職權主義,審判庭移送執行的,是否應當設定一個期限,如果確因審判庭未在申請執行期限內移送,執行機構就拒絕執行,也不合理。
《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這說明案件執行程序的啟動有兩種情況,一是移送執行,二是申請執行。
符合移送條件的,權利人也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進入執行程序。并且在司法實踐中,通常的做法都是經當事人申請才能啟動執行程序。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撫養費移送執行的期限
撫養費是為確保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正常生活、接受教育而由其父母或其他具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支付子女的費用。
這種費用應該是根據撫養義務人的生活實際與子女的實際需要由撫養義務人先期支付,而不是發生了以后再進行索取。
這種權利與其他民事權利一樣,當事人可以主張也可以放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最后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