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方拒絕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女方如何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

導讀:
我國《婚姻法》第48條明確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由此可見,當法院判決雙方當事人離婚,并判決父親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時,如果男方拒不執行該判決,則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外,任何時候如果確有需要增加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且男方不同意增加的,女方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增加費用。那么離婚后男方拒絕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女方如何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婚姻法》第48條明確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由此可見,當法院判決雙方當事人離婚,并判決父親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撫養費時,如果男方拒不執行該判決,則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外,任何時候如果確有需要增加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且男方不同意增加的,女方也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增加費用。關于離婚后男方拒絕給付子女撫養費的,女方如何維護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權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