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費的負擔與金額

導讀:
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有父母雙方協議和人民法院判決兩種方式。對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事關子女的合法權益。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子女撫養費的多少及各方承擔的份額,直接關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撫養費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那么子女撫養費的負擔與金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有父母雙方協議和人民法院判決兩種方式。對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事關子女的合法權益。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子女撫養費的多少及各方承擔的份額,直接關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撫養費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關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與金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負擔撫養費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有父母雙方協議和人民法院判決兩種方式。
1由父母雙方協商。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如雙方負擔費用的多少、期限、支付方式、出現問題的處理方法等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如果一方撫養能力不足,為了爭得子女的直接撫養權而承諾承擔大部分甚至全部承擔撫養費,必然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應準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0條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對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事關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于子女的,就不應準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準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決。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子女撫養費的多少及各方承擔的份額,直接關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撫養費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具體而言: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所謂月總收入,是指其一個月所獲得的固定報酬的總數,如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生活補貼及其他的收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并參照上述比例予以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例如,雙方收入懸殊很大,一方負擔較重,或生活難以維持,另一方就應適當提高比例,收入少的一方則可相應的降低比例。
總之,在具體確定撫養費的數額時,應從實際情況出發,考慮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經濟條件。如果女方的經濟條件不如男方,仍應在費用負擔問題上予以照顧。如果撫養子女的一方自愿獨自承擔撫養費時,則可免除另一方負擔。但經查實,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相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