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撫養費追索

導讀:
什么是撫養費追索撫養費追索是當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情況。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如,十前年在上海調解協議離婚,協議一方每月支付一百元撫養費,十年后,孩子仍未成年,現一方月收入五千余元,孩子要求追加撫養費,人民法院判決準予,按一千元每月判令一方支付撫養費。那么什么是撫養費追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撫養費追索撫養費追索是當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情況。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如,十前年在上海調解協議離婚,協議一方每月支付一百元撫養費,十年后,孩子仍未成年,現一方月收入五千余元,孩子要求追加撫養費,人民法院判決準予,按一千元每月判令一方支付撫養費。關于什么是撫養費追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撫養費追索
撫養費追索是當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以下四種情況需要追索撫養費的范疇
一、未盡撫養義務的
二、原來制訂的撫養費標準已不能滿足實際的需要,客觀情況已發生了重大變化,法律允許該種情況下,被撫養人要求追加撫養費的情形。如,十前年在上海調解協議離婚,協議一方每月支付一百元撫養費,十年后,孩子仍未成年,現一方月收入五千余元,孩子要求追加撫養費,人民法院判決準予,按一千元每月判令一方支付撫養費。
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受欺騙撫養非親生子女離婚后可向女方追索撫養費。
男女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女方與他人通奸所生小孩,男方因不知情而與女方共同撫養,離婚后小孩隨男方,女方承擔部分撫養費,當男方知情后提起訴訟,要求女方返還男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及離婚后支付的撫養費,女方應返還自小孩出生后男方支出的全部撫養費。
主要理由是:
1、女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意隱瞞小孩是與他人通奸所生的事實,致使男方誤將小孩當成是自己的親生子女,男方在不明真象的情況下雖對小孩進行了撫養,但其既非小孩的生父,也非養父、繼父,故無法定撫養義務。
2、夫妻關系的存續有效,并不必然導致夫妻一方承擔另一方違法行為所致的后果。
3、如對男方的該主張不予支持,實際上鼓勵了現實生活中類似的違法行為,于法相悖,于理不符,社會效果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