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非婚生子撫養費由什么法院管轄

導讀: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那么追索非婚生子撫養費由什么法院管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關于追索非婚生子撫養費由什么法院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追索非婚生子撫養費由什么法院管轄
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追索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一般是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一般地域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特別規定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變更撫養權需要收集哪些證據
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了在若干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一方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所以,如果主張變更撫養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證據: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證據;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不盡撫養義務的證據;
3、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證據;
4、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證據;
5、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證據;
6、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相關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