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被監護人作民事行為能力作司法鑒定

導讀: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的人同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必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的行為有效。那么如何對被監護人作民事行為能力作司法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的人同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必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的行為有效。關于如何對被監護人作民事行為能力作司法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如何對被監護人作民事行為能力作司法鑒定
對被監護人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鑒定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交相關鑒定材料。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二條 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訴訟當事人對鑒定材料有異議的,應當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則所稱鑒定材料包括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比對樣本材料以及其他與鑒定事項有關的鑒定資料。
二、民事行為能力分類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②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不受他人的意志約束。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的人同意。否則其進行的民事活動無效。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必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否則其進行的民事活動無效。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的行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