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哪個優先

導讀:
意定被監護人應當是年滿十八周歲、智力水平和精神狀況正常的自然人。意定監護要采取書面形式,也就是要求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寫明經雙方認可的內容,我國《民法典》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那么民法典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哪個優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意定被監護人應當是年滿十八周歲、智力水平和精神狀況正常的自然人。意定監護要采取書面形式,也就是要求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寫明經雙方認可的內容,我國《民法典》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關于民法典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哪個優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哪個優先
意定監護權優于法定監護權,意定監護人可以是近親屬,也可以是近親屬以外的其他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在自愿的基礎上,經過有關組織或機構的同意成為監護人。意定被監護人應當是年滿十八周歲、智力水平和精神狀況正常的自然人。意定監護要采取書面形式,也就是要求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寫明經雙方認可的內容,我國《民法典》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出現下列情況可以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靠的;
(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
(5)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
(7)其他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