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可以無限探視嗎

導讀:
作為權利規定的后果,權利人可以對權利作出處分,也就是可以選擇探望,也可以選擇不探望;可以選擇探望的方式、時間、頻率等。二是這個義務內容是“協助”,并不是探望權的全部,協助義務是一個相對較軟的義務,不會給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增加負擔。一般而言,在探視權協議中,約定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10周歲以上,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那么探視權可以無限探視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作為權利規定的后果,權利人可以對權利作出處分,也就是可以選擇探望,也可以選擇不探望;可以選擇探望的方式、時間、頻率等。二是這個義務內容是“協助”,并不是探望權的全部,協助義務是一個相對較軟的義務,不會給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增加負擔。一般而言,在探視權協議中,約定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10周歲以上,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關于探視權可以無限探視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探視權可以無限探視嗎?可以雙方約定好探視內容。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響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還享有探望權,具體來說:
第一,這一規定明確了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母親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夫妻離婚后,關于孩子撫養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的方式,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有探視孩子的權利。當然,如果離婚時雙方當事人關于孩子撫養約定為輪流直接撫養,那么這種規定也會隨著輪流撫養孩子發生變化。
第二,這一規定將對于孩子的探視是作為權利規定的,不是作為義務規定的。對于孩子的成長,沒有直接撫養的一方的探望,能夠在孩子心理上給與一定的心理、精神撫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長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過程,并不能一概而論探視是必須的。相比較而言,孩子成長所需要的物質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規定了離婚后沒有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這是一種義務,而沒有將探望權規定為義務。作為權利規定的后果,權利人可以對權利作出處分,也就是可以選擇探望,也可以選擇不探望;可以選擇探望的方式、時間、頻率等。
第三,法律將探視權規定為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協助義務。這一規定一層是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是探望權的義務主體,有權利主體必有義務主體。二是這個義務內容是“協助”,并不是探望權的全部,協助義務是一個相對較軟的義務,不會給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增加負擔。
探視權協議怎么寫?
1、時間
對于探視的時間方面,應該充分考慮到雙方的生活習慣,選擇合適的時間來進行探視,這對雙方都是有好處的,而且對于孩子的生活也能夠更合理的安排。在孩子十歲及以后,還可以征詢孩子的意見,這樣對雙方及孩子都是有利的。另一個,一般時間上還會約定每個月探視多少次,具體什么時間(應當具體到天、小時甚至有需要還可以到分,以方便雙方的交接)探視,探視多長時間,約定好了這些,可以讓雙方生活更加和諧!
2、地點
條約中,可以明確的規定,探視的地點,在哪個地方探視,甚至有的時候可以約定探視的活動范圍,在孩子十歲以后,這些可以征詢孩子的意見,合理的安排探視地點,可以從一定程度上保護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會減少雙方之間可能產生的一些矛盾。所以,地點的約定對于探視協議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必要的時候需要寫清楚一些!
3、方式
探視的方式可以是很多樣的,在條約中,為了防止一些事件的發生,保護父母以及孩子三方之間各自的權益,探視的方式也可由協議中,明確規定,探視的一方有權利通過一定的探視方式來培養自己和孩子之間的感情,而監護人,也需要對探視方式的規定來保護自己對于孩子監視的權利,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糾紛。
一般而言,在探視權協議中,約定每月探視的次數不宜過多,若探視過度頻繁,會給雙方帶來很多不便,并會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學習。等孩子10周歲以上,具體探視的時間及方式,還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以孩子的獨立意志為轉移。
探視權協議的書寫,一般就是需要注意這些,對于時間、地點、方式,在細節上一定要做好約定,找出對雙方都有利的方式來,這樣對于孩子在未來的成長中有著非同一般的作用。所以,在議定探視權協議的時候議定要充分考慮三方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