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看法

導讀:
為了維持婚姻,2009年2月份,孫先生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訂立了上述協(xié)議。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 律師認為,孫先生提出離婚、湛女士同意離婚,故對孫先生要求與湛女士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原、被告雙方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約定限制了婚姻自由權,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無效協(xié)議。那么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看法。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維持婚姻,2009年2月份,孫先生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訂立了上述協(xié)議。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 律師認為,孫先生提出離婚、湛女士同意離婚,故對孫先生要求與湛女士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原、被告雙方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約定限制了婚姻自由權,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無效協(xié)議。關于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看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夫妻雙方要互相忠實,廝守一生,白頭到老。如果一方要求離婚,必須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100萬元?!边@一紙“忠誠協(xié)議”,沒有阻止住孫先生要求與湛女士離婚的腳步,湛女士據(jù)此要求孫先生賠償其損失費100萬元的請求。
孫先生與湛女士從小青梅竹馬,2008年10月份結為夫妻后,孫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外跑業(yè)務,不能天天與湛女士相伴,湛女士懷疑孫先生有外遇,孫先生每次休班回家,湛女士總是無端與他嘔氣、吵架,致使雙方感情出現(xiàn)裂痕。
為了維持婚姻,2009年2月份,孫先生在湛女士的要求下,訂立了上述協(xié)議。誰料,之后雙方感情不但沒有好轉,湛女士反而變本加厲,經(jīng)常到孫先生單位無理取鬧,致使雙方感情破裂。孫先生無奈之下提起訴訟,要求離婚。湛女士同意離婚,但是要求孫先生按協(xié)議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00萬元。孫先生不同意支付該費用。
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分析:
律師認為,孫先生提出離婚、湛女士同意離婚,故對孫先生要求與湛女士離婚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原、被告雙方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約定限制了婚姻自由權,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無效協(xié)議。
撫州律師觀點:
律師認為,湛女士因懷疑丈夫孫先生有外遇,武斷與他慪氣吵架致使雙方感情出現(xiàn)裂痕,造成孫先生提出離婚訴求請求,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