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戶主死亡如何分割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那么婚前財產戶主死亡如何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關于婚前財產戶主死亡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財產戶主死亡如何分割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前財產由于歸一方所有,所以婚前財產按民法典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或者遺囑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財產繼承人是誰
繼承從公民死亡時開始,首先需要判斷該婚前財產是否屬于個人財產,屬于個人財產的,首先看是否留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遺囑或協議有效的,按照其內容發生繼承,沒有留遺囑或遺贈協議的,發生法定繼承,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注意,法定繼承的繼承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