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時必須離婚的情形

導讀:
一方要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離婚的。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議的效力,也可以選擇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關于離婚訴訟時必須離婚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要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離婚的。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議的效力,也可以選擇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關于離婚訴訟時必須離婚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訴訟時必須離婚的情形
解除婚姻關系一般來講有兩種方式:
第一,雙方協商離婚,即通過到民政部門登記,將離婚協議備案到該部門后,領取離婚證,從而解除婚姻關系。該方式適合雙方均同意離婚,并且財產和子女能達成一致情況。
第二,訴訟離婚,即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經過法院審理后,以判決書或是調解書的方式來強制解除婚姻關系。
以下幾種情形需要通過訴訟離婚:
(1)一方要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離婚。
(2)雙方均同意,但對財產的分割、債務的承擔、子女的撫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需要法院分割的。
(3)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5)一方人在國外學習或工作,無法回國;另一方在國內,想要離婚的。
(6)雙方就離婚、財產、子女等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沒有時間回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可以選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解除婚約關系。
(7)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想通過法院調解書的方式來增強協議的效力,也可以選擇走無爭議離婚的訴訟程序來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