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財產分割

導讀: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當然,對婚前財產協議做公證更為保險,尤其在是一方丟失協議的情況下,公證機關保留的協議將具有重要的證據作用。關于婚前協議書財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當然,對婚前財產協議做公證更為保險,尤其在是一方丟失協議的情況下,公證機關保留的協議將具有重要的證據作用。關于婚前協議書財產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協議書財產分割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覺得結婚之后都是一家人,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會傷害之間的感情,不簽定婚前財產協議,可事實上簽訂婚前財產分割協議是非常有必要。詳細內容如下: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范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財產婚后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后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
二、如何寫婚前財產協議才有效
首先,婚前財產協議的對象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不屬于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婚前財產協議的客體。
其次,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出于雙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采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
再次,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為了使雙方訂立的婚前財產協議有效且不遺漏關鍵條款,建議最好請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來起草或者審核該婚前財產協議,以避免協議起草時因考慮不周而給一方造成重大損失,從而有違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初衷。
三、書寫婚前財產協議的幾大誤區
1、誤區一:婚前財產協議必須是書面形式,如果是口頭協議則無效。
解釋:口頭協議在下面兩種情況也應成立
(1)夫妻雙方對口頭協議的效力均無異議。
(1)能證明雙方有口頭形式的協議且一直履行。
2誤區二:如果不簽婚前財產協議,則一方婚前財產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解釋: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繼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之所以還要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主要是要明確哪些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以免將來發生爭議。
3誤區三:財產協議只能在婚前簽訂,婚后再簽就沒有用了。
解釋:結婚后可簽署婚內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4誤區四: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否則沒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