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最好的離婚方式是什么

導讀:
兩種離婚的方式相比較,對于夫妻雙方需要分割的財產標的額較大的情況,顯然到人民法院辦理可以更好地防范財產風險、確保合法權益得到實現。關于夫妻最好的離婚方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種離婚的方式相比較,對于夫妻雙方需要分割的財產標的額較大的情況,顯然到人民法院辦理可以更好地防范財產風險、確保合法權益得到實現。關于夫妻最好的離婚方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最好的離婚方式是什么
決定離婚了,下一步就是選擇何種方式離婚。
如果雙方就離婚的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既可以到法院去辦,也可以到民政部門辦。那么選擇哪種方式更好呢?
經辦的多起離婚案件的經驗后認為,從成本最低、更有效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角度考慮,最好是到人民法院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法院調解離婚。這主要是因為,兩種方式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的方式,簽署的是離婚協議書,這個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是有限的。如果一方對于協議書所確認的內容反悔、不履行的,另外一方不能夠要求人民法院直接強制執行,而必須是依據該離婚協議書重新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確認自己在離婚協議書上的權利。在經過人民法院審理、判決之后,一方才能夠依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另外,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還有一大缺點,就是當事人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往往漏洞百出,或多或少損害了一方的合法權益。
究其原因,就是在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遠遠不如通過法院訴訟途徑嚴謹、專業。從本律師辦理的多起離婚訴訟案件來看,不少是男女雙方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登記以后,由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或者雙方對離婚協議內容的理解上有重大分歧,另一方又不得不去法院起訴解決。(本律師在這里提醒離婚中的男女,慎重簽訂離婚協議,否則后患無窮。)
對于法院調解離婚方式,是指夫妻雙方就離婚的問題能達成一致,到人民法院經過立案開庭的簡易程序,最后取得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是一種司法文書,它的效力比離婚證要高,因為它既能證明夫妻雙方已經解除了婚姻關系,同時還能證明夫妻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內容,而且具有法律的強制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反悔或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法律文書直接強制執行。
因此,這兩種離婚的方式相比較,對于夫妻雙方需要分割的財產標的額較大的情況,顯然到人民法院辦理可以更好地防范財產風險、確保合法權益得到實現。兩種方式辦理的費用和時間都差不多,甚至通過法院更經濟,因為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可以作為房產、車輛等財產的過戶依據,而離婚協議一般還需要經過公證手續,費時費力費錢。一般通過法院調解離婚費用為50元人民幣,一星期內可以辦理完畢,本律師在豐臺區人民法院甚至有前一天立案,第二天結案的成功案例。另外,夫妻雙方的戶口均不在北京的情況下,可以到一方在北京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辦理,這樣能避免男女雙方再回到外地辦理,省時間省精力省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