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名下房產查詢界定

導讀:
對于在婚前已由一方部分出資,在婚后又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對房產的認定,既不能認定為個人財產,也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認定為既有婚前個人財產又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兩部分組成的按份共有財產。關于家庭名下房產查詢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在婚前已由一方部分出資,在婚后又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對房產的認定,既不能認定為個人財產,也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認定為既有婚前個人財產又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兩部分組成的按份共有財產。關于家庭名下房產查詢界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名下房產查詢界定
對于在婚前已由一方部分出資,在婚后又由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對房產的認定,既不能認定為個人財產,也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認定為既有婚前個人財產又有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兩部分組成的按份共有財產。
一,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那共同還貸部分又怎樣處理?
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應按婚前婚后投入的比例份額先將房屋中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的部分與屬于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然后在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部分進行分割。
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那么共同還貸部分應當充分考慮緍姻關系有效期內夫妻雙方當時還貸的真實意思和我國的婚姻習俗。對于夫妻共同還貸的行為不能簡單理解成對一方婚前債務的還債行為,而應理解婚后家庭的共同投資置業行為。否則,不符合甚至違背夫妻雙方還貸的真實意思和中國的婚姻習俗。
二,如果婚前一方已擁有一房產(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婚后又將該房賣出,所得款項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又將該筆房款投資一新房產,該新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擁有一項房產并取得了房屋產權證,婚后又將該屬于個人房屋賣出,此行為屬于房屋所有權人處分產權的行為,所得款項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范圍。
如果一方又將該筆房款投資購買一新房產,在夫妻雙方沒有約定為共同財產的情況下,新購買的房產仍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