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的原則

導讀:
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歸屬的約定,一方當事人起訴離婚時要求以此作為分割財產、子女撫養的依據的,法院應不予支持。關于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的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歸屬的約定,一方當事人起訴離婚時要求以此作為分割財產、子女撫養的依據的,法院應不予支持。關于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的原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的原則
①均在夫妻雙方自愿的基礎上訂立;
②均沒有違反婚姻法的原則和具體規定;
③協議的目的均是解決離婚后的財產歸屬和子女撫養問題。
有觀點認為,這種協議的生效以夫妻離婚為條件,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取得離婚證書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不發生約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