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超過8年婚前財產會變嗎

導讀:
《婚姻法》修正之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于雙方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貴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結婚8年之后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那么結婚超過8年婚前財產會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修正之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于雙方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貴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結婚8年之后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關于結婚超過8年婚前財產會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雖然婚前他很有錢,但是只要我們結婚超過八年,所有的財產都是我們倆的了?
有這種誤解的人,是因為在他的腦海里,還停留著我國2001年修正之前的《婚姻法》內容。
《婚姻法》修正之前,有關司法解釋規定,對于雙方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貴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結婚8年之后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個人財產可以因結婚而變成共同所有。但自從2001年婚姻法修正以后,對于婚前財產和婚姻財產之間的轉化,有了重大的調整。按照現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同樣的,結婚后所得的財產,只要是婚姻關系存期期間的財產,原則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不管結婚時候配偶間各自財產狀況如何,也不論結婚多久,所有的婚前個人財產仍然是各自的婚前財產。有些帶有功利性色彩的婚姻恐怕失去了溫床。
如果要改變這種現狀,只有通過夫妻財產約定,或者婚前財產約定,來改變法定的婚姻財產制度。
2、婚前財產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9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因此,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一方婚姻前財產不因結婚時間延續而自動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財產如何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1)以財產協議轉化財產屬性
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根據上述法律條文可以得出,婚前財產可以通過書面財產協議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簽訂財產協議注意事項:
A、協議應采取書面形式。
B、雙方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公證與否不影響協議效力。
C、協議簽訂后,為防止反悔,應盡快按照協議約定,能夠履行的盡快履行(辦理房屋、車輛登記過戶手續或者存款進行轉賬或者現金交付),以防夜長夢多。
(2)以贈與合同轉化財產屬性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條文可以得出,夫妻一方的財產可以通過贈與方式改變財產所有權。
簽訂贈與合同注意事項:
A、雙方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但公證的贈與合同屬于不可撤銷,因此建議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
B、簽訂贈與協議后應能夠履行的盡快履行。
以上方式的前提是雙方自愿,如夫妻一方為財產而采取上述動作,小編奉勸一句跟愛人爭,爭贏了,感情淡了。
相關知識:如何避免婚前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了婚前財產公證,還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傷情面,又保護了自己的婚前財產呢?
(1)購買房產
在子女結婚前,父母為自己子女出資購置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產證寫自己子女名字);
在子女結婚前,父母為雙方子女共同出資購置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即雙方子女按份共有),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即雙方子女共同共有)。
在子女結婚后,父母為子女出資購置房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小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注:須書面明確表示,最好進行公證或者律師見證)。
(2)購買保險
購買保險產品可以在獲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時為未來的婚姻生活預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財務空間。許多夫妻在為各自父母、親戚的花費問題上意見不一,擅自動用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必然使這類矛盾更加惡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財產購買一些保險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但如何購買保險需要咨詢專業人士后謹慎選擇。
(3)投資股權
由于新《婚姻法》已明文規定一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年限而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只要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財產,就無需進行公證。個人在婚前投資(廣義的)股權,結婚后其財產也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婚前購買的股權在婚后取得的收益,則該收益及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