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損害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對方有外遇能請求賠償嗎

導讀:
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有外遇無賠償責任。那么婚姻損害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對方有外遇能請求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有外遇無賠償責任。關于婚姻損害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對方有外遇能請求賠償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姻損害賠償應注意哪些問題
1、過錯種類: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4種情形是婚姻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除此之外的其他過錯,都不構成婚姻損害賠償責任。
2、時間限制: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婚姻損害賠償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其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或其在一審時未提出來婚姻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期間提出,法院調解又不成的,可以在離婚后1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責任主體:對婚姻關系破裂存在過錯的一方婚姻當事人、造成婚姻關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
4、賠償范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5、特別提醒:婚內損害賠償不受保護。一方面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婚姻損害賠償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婚姻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對方有外遇能請求賠償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的規定,《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而原告雖有外遇,但不具有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的情形,因此,原告不產生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