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個人財產誰繼承

導讀:
這一制度實際上將妻之婚前財產的所有權轉變為對夫的一種債權,顯然對婦女不利。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妻所有,但應由夫行使管理權。只有在婚姻關系終止時才可對此財產依法分割。即結婚后夫妻的財產仍可分別獨立存在,不因結婚而發生變化。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那么婚前個人財產誰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一制度實際上將妻之婚前財產的所有權轉變為對夫的一種債權,顯然對婦女不利。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妻所有,但應由夫行使管理權。只有在婚姻關系終止時才可對此財產依法分割。即結婚后夫妻的財產仍可分別獨立存在,不因結婚而發生變化。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關于婚前個人財產誰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個人財產誰繼承
婚前個人財產繼承與其他財產繼承一樣,如果沒有遺囑的話都是由具有法定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繼承權的順序繼承。
二、婚前財產繼承順序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三、婚后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就夫妻財產制的內容而言,夫妻財產制有四種:
1、統一財產制。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夫所有,但妻享有返還請求權。這一制度實際上將妻之婚前財產的所有權轉變為對夫的一種債權,顯然對婦女不利。其僅為早期資本主義國家立法所采用。
2、聯合財產制。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妻所有,但應由夫行使管理權。這一制度與統一財產制在實質上一樣,都剝奪了妻之財產所有權。許多原來采用這一制度的國家,如日本、德國、瑞士等國已改采新制。
3、共同財產制。即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財產的全部或一部分被合并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在婚姻關系終止時才可對此財產依法分割。大多數國家都把共同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
4、分別財產制。即結婚后夫妻的財產仍可分別獨立存在,不因結婚而發生變化。夫妻各保留其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和收益權。英美法系多數國家和個別大陸法系國家以分別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也有相當多的國家將其作為約定財產制。
從當代夫妻財產制立法的發展趨勢看,兼有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雙重性的復合形態,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采用。
哪些屬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橐鲫P系存續期間是指從領取結婚證起,到一方死亡或離婚時止。
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不明確的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