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生女導致引發精神損害賠償

導讀:
2002年,方*生下一女孩小麗。2003年3月,程-剛與方-麗到歙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并對子女、財產問題進行了處理。2004年,程-剛向歙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程*軍與方-麗共同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歙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方-麗與程-剛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被告程*軍同居生下女兒,程-剛在受欺騙的情況下,撫養了非親生子女為此遭受的撫養費損失,應由兩被告共同承擔,程-剛要求程*軍支付撫養總費用7000元,證據不足。關于程-剛要求兩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對方-麗的訴請已明顯超過法定保護期,對程*軍的訴請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賠償主體,與婚姻法相關解釋相悖,依法不予支持。那么婚外情生女導致引發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2年,方*生下一女孩小麗。2003年3月,程-剛與方-麗到歙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并對子女、財產問題進行了處理。2004年,程-剛向歙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程*軍與方-麗共同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歙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方-麗與程-剛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被告程*軍同居生下女兒,程-剛在受欺騙的情況下,撫養了非親生子女為此遭受的撫養費損失,應由兩被告共同承擔,程-剛要求程*軍支付撫養總費用7000元,證據不足。關于程-剛要求兩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對方-麗的訴請已明顯超過法定保護期,對程*軍的訴請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賠償主體,與婚姻法相關解釋相悖,依法不予支持。關于婚外情生女導致引發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程-剛與被告方*原系夫妻。2002年,方*生下一女孩小麗。2002年9月,程-剛收到一封令他吃驚的匿名信:小麗不是他親生的女兒,而是方-麗與另一男子程*軍所生。為解開疑團,程-剛帶小麗去做了親子鑒定,證明程-剛確實不是小麗的生物學父親。2003年3月,程-剛與方-麗到歙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并對子女、財產問題進行了處理。方-麗考慮到自己有錯,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多分給程-剛3萬余元。2004年,程-剛向歙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被告程*軍與方-麗共同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萬元。極不情愿見面的3個當事人在法庭尷尬地相見了。
程-剛在訴狀中稱,程*軍與方-麗發生不正當關系生下女孩小麗,一年多來,程-剛誤將小麗當成自己親生孩子撫養,為此付出了各項費用1.4萬元,要求被告程*軍支付總費用的1/2即7000元,同時要求兩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