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公證后離婚有用嗎

導讀:
夫妻財產公證后離婚有用嗎依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夫妻財產經公證機關合法的公證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離婚的時候,對共同財產分割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那么夫妻財產公證后離婚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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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公證后離婚有用嗎
依據我國公證法的規定,夫妻財產經公證機關合法的公證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離婚的時候,對共同財產分割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六條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七條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