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那么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關于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嫁妝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妝,應被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于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贈與給結婚的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因此,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其性質的情況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一方的婚前財產”,應解釋為包括“女方的嫁妝”在內,而為女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