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法定繼承人都應該有知情權嗎

導讀:
遺囑是死者生前對其財產的分配意愿,當然如果立遺囑的人主動將遺囑的信息告訴繼承人是可以的。自書遺囑生效的實質條件是: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自書遺囑如需涂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于涂改、增刪處簽名并注明時間,否則,其涂乞討、增刪的內容無效。那么遺產法定繼承人都應該有知情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是死者生前對其財產的分配意愿,當然如果立遺囑的人主動將遺囑的信息告訴繼承人是可以的。自書遺囑生效的實質條件是: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自書遺囑如需涂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于涂改、增刪處簽名并注明時間,否則,其涂乞討、增刪的內容無效。關于遺產法定繼承人都應該有知情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遺產法定繼承人都應該有知情權嗎
遺產法定繼承人,對遺囑沒有知情權。遺囑是死者生前對其財產的分配意愿,當然如果立遺囑的人主動將遺囑的信息告訴繼承人是可以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條【繼承開始后的通知】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條【遺產的保管】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轉繼承】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繼承人怎么證明遺囑有效
可以到法院申請進行司法鑒定,司法鑒定一般是進行筆跡的比對,以確定是不是被繼承人書寫的。自書遺囑生效的實質條件是: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5、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此外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
2、遺囑須由遺囑人簽名
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寫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自書遺囑如需涂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于涂改、增刪處簽名并注明時間,否則,其涂乞討、增刪的內容無效。
3、遺囑須注明年、月、日
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準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后的準據。遺囑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寫日的,遺囑不能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