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范圍是什么

導讀:
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三)公平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適用公平原則,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現有的共同財產;另一方面還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扶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患病方,等等。這是公平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體現,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科學、正確地適用到每一個案件中。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所有權,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同時,約定優先于法定有利于減少家庭矛盾,有利于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那么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三)公平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適用公平原則,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現有的共同財產;另一方面還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扶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患病方,等等。這是公平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體現,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科學、正確地適用到每一個案件中。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所有權,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同時,約定優先于法定有利于減少家庭矛盾,有利于促進家庭和社會的協調發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范圍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收入;
(三)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收入;
(四)繼承的遺產(但規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擁有財產的除外);
(五)受贈的財產(贈與人明確說明只贈與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入;
(七)雙方已經得到或者應該得到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雙方已經得到或者應該得到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關系到離婚雙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應當注意貫徹以下原則:
(一)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
(二)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離婚案件,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適當多分?;橐龇ǖ?6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姻法規定了過錯離婚的法律后果,即讓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對受害方的法律救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三)公平原則;
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適用公平原則,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現有的共同財產;另一方面還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扶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患病方,等等。這是公平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體現,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科學、正確地適用到每一個案件中。
(四)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