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暴照片如何舉證

導讀:
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受害一方經過心理咨詢或者治療的,該機構出具的診斷建議或診斷結果也可以作為認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醫院的病歷與照片也能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關系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已經離婚的夫妻,按照現有法律規定,產生施暴行為已不屬于家暴范疇,只是由情感糾紛引發的暴力行為。那么婚姻家暴照片如何舉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受害一方經過心理咨詢或者治療的,該機構出具的診斷建議或診斷結果也可以作為認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醫院的病歷與照片也能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關系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已經離婚的夫妻,按照現有法律規定,產生施暴行為已不屬于家暴范疇,只是由情感糾紛引發的暴力行為。關于婚姻家暴照片如何舉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就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反映的內容較出警記錄更為全面,一般情況下能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等。律師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
3、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需要注意的是,證人出庭需要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申請。證人證言一定要客觀反映當時的實際情況,而且需要證人親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詢問和對方的質證。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的一種,其不能單獨或者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除了需要法院審查核實外,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相互印證,才能組成一個證據鏈被認可,與直接證據相比證明效力較低,為了達到同一證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證據進行佐證。該部分證據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5、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經過心理咨詢或者治療的,該機構出具的診斷建議或診斷結果也可以作為認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鑒定機構關出具的傷殘鑒定結論可以與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相互印證,以證明其實施傷害的程度。醫院的病歷與照片也能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家庭暴力怎樣證明?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具有家庭寄養關系的人員之間的暴力行為,視為家庭暴力。
已經離婚的夫妻,按照現有法律規定,產生施暴行為已不屬于家暴范疇,只是由情感糾紛引發的暴力行為。而是否被認定為家暴,則直接關系到受害者能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的公權救濟,以及在后續訴訟中能否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在財產分配上得到公平待遇。
家庭暴力通常被設定在法定的家庭成員內部,不包括那些在“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前夫妻關系,以及處于戀愛和同居階段的親密關系,但習慣用“武力”解決問題的施暴者,在內心深處有強烈的控制需要,傾向于把確定戀愛關系的伴侶,以及離婚后的前妻當做“自己的人”,受害者稍不順從,就會遭受暴力,想要分手離開或提出分割財產要求,會激發其更強烈的憤怒,輕則拳腳相加,重則觸犯刑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