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

導讀:
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一、家庭暴力的定義在法律中孕婦遭遇家暴的犯罪情形更為惡劣若構成相應犯罪相關處罰會更重但是在含義等方面孕婦遭遇家暴與一般的家暴并無太大不同。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那么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一、家庭暴力的定義在法律中孕婦遭遇家暴的犯罪情形更為惡劣若構成相應犯罪相關處罰會更重但是在含義等方面孕婦遭遇家暴與一般的家暴并無太大不同。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關于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婚姻法孕婦遭家暴
一、家庭暴力的定義
在法律中孕婦遭遇家暴的犯罪情形更為惡劣若構成相應犯罪相關處罰會更重但是在含義等方面孕婦遭遇家暴與一般的家暴并無太大不同。以下是國際社會學界對家庭暴力概念比較廣泛的定義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虐待行為。它包括對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親密關系)、親子、手足或長者的身體虐待、言語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體虐待推、甩、踢、揍、摑、抓、咬、拗扭肢體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人。
2.言語虐待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另一個人。例如吼叫、尖酸諷刺、威脅將對方或小孩殺害、揚言使用暴力、大罵對方愚蠢、侮辱、不實的控訴。
3.心理虐待威脅自殺、不準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逼問對方行蹤、質問孩子是誰的和錢怎么花的?阻止對方探視其親人、嘲笑、侮辱對方的朋友、濫用藥物和酗酒、不實的指控對方有外遇、極度忌妒、無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跟蹤、監視、謊言操控人、批評對方的外表、責備、冷漠以對。
4.性虐待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拒用保險套等等。
雖然我國法律對家庭暴力并沒有如此嚴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釋對家庭暴力也有規定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給家庭人員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二、實施家庭暴力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三、遭受家庭暴力時要怎樣做
1、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并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你必須盡早決定解除婚姻關系遠離傷害。對于存在長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來說不要期望他能夠懺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認錯誤也不能心軟。
2、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并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鑒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征性處理就行了。
3、一旦決定離婚要冷靜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發生例如分居向婦聯、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以及所在單λ反映情況一方面保留對方施暴的證據另一方面可請求這些單λ對施暴者給予批評教育和懲罰予以勸阻和調解以保護自己。
4、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后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