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無爭議可否直接繼承

導讀: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系,因此,不能作為見證人。那么代書遺囑無爭議可否直接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系,因此,不能作為見證人。關于代書遺囑無爭議可否直接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代書遺囑無爭議可否直接繼承
對代書遺囑沒有爭議的,被繼承人死亡后,遺囑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書遺囑見證人要求
1、《民法典》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2、根據《民法典》代書遺屬見證人的規定,見證人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已滿十八周歲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自己有勞動收入的人。在年齡上,見證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不得作為遺囑代書人和見證人。
(3)能夠自主了解遺囑內容的人。見證人必須是能夠了解遺囑內容、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一般情況下下,盲人、文盲、不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是不能成為該遺囑的代書人或見證人的。
(4)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系的人。由于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系,因此,不能作為見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