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戶口如何繼承集體宅基地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那么城鎮戶口如何繼承集體宅基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關于城鎮戶口如何繼承集體宅基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城鎮戶口如何繼承集體宅基地
宅基地并不屬于遺產,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但對宅基地上的房屋,城鎮戶籍作為繼承人,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遺產的范圍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老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