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財產轉讓后寫遺囑可否有效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因為法律規定公民只能處分自己的私有財產。那么民法典中財產轉讓后寫遺囑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因為法律規定公民只能處分自己的私有財產。關于民法典中財產轉讓后寫遺囑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財產轉讓后寫遺囑可否有效
民法典中財產轉讓后寫遺囑是無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二、法定繼承的分配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立遺囑后財產有變化包括個人財產減少了或者變成別人的財產了那么該部分遺囑會失去法律效力。因為法律規定公民只能處分自己的私有財產。如果財產增加了但在立遺囑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沒有寫進遺囑中可按法定繼承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