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

導讀:
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處理個人的遺產而死亡賠償金是死亡時才能獲得的并不是既得的財產所以是不能訂立遺囑的應該采取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那么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處理個人的遺產而死亡賠償金是死亡時才能獲得的并不是既得的財產所以是不能訂立遺囑的應該采取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關于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意外死亡,賠償金歸屬能立遺囑嗎
不可以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處理個人的遺產而死亡賠償金是死亡時才能獲得的并不是既得的財產所以是不能訂立遺囑的應該采取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
死亡賠償金應該怎樣分配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于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范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于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
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實在談不好剩余部分可以等額分配。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債權人可否對死亡賠償金提出主張由于死亡賠償金不同于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于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死亡賠償金能否根據死者生前的遺囑分配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并于死亡后產生法律后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并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