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嗎

導讀:
但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那么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關于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財產嗎
因家庭暴力造成夫妻離婚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平等分割不會造成過錯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但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家庭暴力認定標準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虐待行為。它包括對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親密關系)、親子、手足或長者的身體虐待、言語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體虐待推、甩、踢、揍、摑、抓、咬、拗扭肢體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人。
2、言語虐待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另一個人。例如吼叫、尖酸諷刺、威脅將對方或小孩殺害、揚言使用暴力、大罵對方愚蠢、侮辱、不實的控訴。
3、心理虐待威脅自殺、不準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逼問對方行蹤、質問孩子是誰的和錢怎么花的?阻止對方探視其親人、嘲笑、侮辱對方的朋友、濫用藥物和酗酒、不實的指控對方有外遇、極度忌妒、無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跟蹤、監視、謊言操控人、批評對方的外表、責備、冷漠以對。
4、性虐待強迫對方進行性行為、逼迫對方看色情影片或圖片、拒用保險套等等。
5、雖然我國法律對家庭暴力并沒有如此嚴格的界定但最新的司法解釋對家庭暴力也有規定指行為人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止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給家庭人員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