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

導讀:
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為地面施工致人損害責任。施工人設置了明顯標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標志和安全設施被破壞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權責任但若施工人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維護和保持這些標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損害仍不免發生這種情形構成或者趨近不可抗力則可以免除或者減輕施工人的侵權責任。那么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為地面施工致人損害責任。施工人設置了明顯標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標志和安全設施被破壞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權責任但若施工人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維護和保持這些標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損害仍不免發生這種情形構成或者趨近不可抗力則可以免除或者減輕施工人的侵權責任。關于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面施工侵權責任如何分配
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為地面施工致人損害責任。該責任糾紛以施工人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為條件適用過錯推定責任由施工人舉證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若舉證不能或者舉證不足則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如果施工人只是設置了明顯標志但卻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或者只采取了安全措施卻沒有設置明顯標志施工人客觀上仍未盡到其應有的注意義務施工人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如果是設置的標志不明顯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未達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之程度施工人仍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施工人設置了明顯標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之后由于第人的行人或者自然原因造成標志和安全設施被破壞般并不免除施工人的侵權責任但若施工人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維護和保持這些標志和安全措施的最大努力的損害仍不免發生這種情形構成或者趨近不可抗力則可以免除或者減輕施工人的侵權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