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導讀:
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百條有下列情形之的機動車在公路上行駛的處拘留、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從事校車經營或者客運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負荷或者嚴重超過規定速度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的。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是主觀故意的或縱容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主觀過失2、行為是不同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除“放火、飲水、爆炸、投毒”以外其他需要實施的具有相當危險性的危險行為。那么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百條有下列情形之的機動車在公路上行駛的處拘留、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從事校車經營或者客運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負荷或者嚴重超過規定速度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的。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是主觀故意的或縱容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主觀過失2、行為是不同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除“放火、飲水、爆炸、投毒”以外其他需要實施的具有相當危險性的危險行為。關于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危險駕駛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百條有下列情形之的
(1)機動車在公路上行駛的處拘留、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
(3)從事校車經營或者客運業務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負荷或者嚴重超過規定速度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化學品的。
對前款第款、第款行為直接負責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區別是什么
差異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觀方面是不同的。如前所述危險駕駛罪是主觀故意的或縱容的。交通事故罪是典型意義上的過失犯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主觀故意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主觀過失
2、行為是不同的。
交通事故包括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除“放火、飲水、爆炸、投毒”以外其他需要實施的具有相當危險性的危險行為。它不應該包括酒后駕駛和追逐比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