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和公安交管部門打交道很多情況下可以采取口頭形式表達訴求在法律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包括口頭、信函、郵件、傳真等在內的形式應當是可以的。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和公安交管部門打交道很多情況下可以采取口頭形式表達訴求在法律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包括口頭、信函、郵件、傳真等在內的形式應當是可以的。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樣復核
和公安交管部門打交道很多情況下可以采取口頭形式表達訴求在法律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包括口頭、信函、郵件、傳真等在內的形式應當是可以的。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涉及證據、理由、法律適用上的許多問題為了便于上級公安交管部門準確“把脈”需要采取書面形式遞交申請。
根據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可見啟動復核程序有個限制性條件
1、時間條件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超期不會處理
2、形式要求遞交書面復核申請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
3、遞交部門做出事故認定交管部門的上級公安交管部門
4、內容要求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5、次數限制只能復核次不能復核次后認為不公正而再次申請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