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質押權,質押權有訴訟時效嗎

導讀:
質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動產質押的質權人因保管質物不善使之滅失或毀損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在可能造成滅失或毀損質物時,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那么什么是質押權,質押權有訴訟時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質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動產質押的質權人因保管質物不善使之滅失或毀損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在可能造成滅失或毀損質物時,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關于什么是質押權,質押權有訴訟時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熱門城市:株洲律師 海東律師 臨滄律師 荊州律師 宿遷律師 資陽律師 綏化律師 晉中律師 贛州律師 晉城律師
在現實生活中,借貸關系越來越頻繁,為了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往往需要質押或抵押之類的擔保,來迫使債務人履行承諾,那么什么是質押權,質押權有訴訟時效嗎?請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質押權的概念
質押權屬于擔保物權中的一種。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
質押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
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
二、質押權的分類
(一)動產質權
動產質權是指可移動并因此不損害其效用的物的質權。動產質押的質權人因保管質物不善使之滅失或毀損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在可能造成滅失或毀損質物時,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二)權利質權
權利質權是指以可轉讓的權利為標的物的質權。質權人則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對質物拍賣或變賣后用于優先受償或者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質權人對權利質押載明兌現日期或提貨日期的各種票單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的,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金或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或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人應當在簽訂書面合同后向證券登記機構或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一)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債務人可以請求留置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行使留置權;留置權人不行使的,債務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留置財產。
(三)質押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起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起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我認為主債權已過訴訟時效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的效力消失。
延伸閱讀:
股權質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有哪些
票據質押權的生效內容有哪些
什么是質押?質押權的期限是什么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