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免除債務的理由有哪些?

導讀: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那么債權人免除債務的理由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關于債權人免除債務的理由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免除的性質認為免除是契約的理由是:
1、債的關系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定的法律關系,不能僅依一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是一種恩惠,而恩惠不能濫施于人。
3、債權人免除債務可能有其他動機和目的,為防止債權人濫用損害債務人利益,免除應經債務人同意。
二、免除是債權人拋棄債權的單方行為的理由是:
1、免除使債務人享受利益,因此沒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債務人同意,債務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債權對權利的處分。
合同法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從這條規定看,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免除是單方的法律行為。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債權人與債務人訂立免除協議,免除債務人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