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合同期限到了對方拖欠貨款不給該如何起訴

導讀:
生活中,一般在供貨合同中較為常見,難免會發生一方已經履行該方的義務,但另一方卻沒有按約定付錢。對于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呢?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決定延期審理的案件,應當酌情確定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并再送達傳票或通知書。當事人聲請審判人員回避的,由院長裁定;聲請書記員回避的,由法庭裁定。駁回聲請回避的裁定不準上訴。如果調解成立,即當庭制作調解書。案件經辯論終結后,審判員宣布休庭,并同人民陪審員退庭進行評議。那么供貨合同期限到了對方拖欠貨款不給該如何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一般在供貨合同中較為常見,難免會發生一方已經履行該方的義務,但另一方卻沒有按約定付錢。對于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呢?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決定延期審理的案件,應當酌情確定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并再送達傳票或通知書。當事人聲請審判人員回避的,由院長裁定;聲請書記員回避的,由法庭裁定。駁回聲請回避的裁定不準上訴。如果調解成立,即當庭制作調解書。案件經辯論終結后,審判員宣布休庭,并同人民陪審員退庭進行評議。關于供貨合同期限到了對方拖欠貨款不給該如何起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一般在供貨合同中較為常見,難免會發生一方已經履行該方的義務,但另一方卻沒有按約定付錢。由于付款方可能有資金上的困難或者主觀上的惡意,會有這種拖欠的情況出現。對于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呢?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一)訴前流程
1、制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在起訴前,需要制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
法院審查后,準予立案的,會出具準予立案通知書并制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后,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
繳費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按撤訴處理),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后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二)訴中流程
(1)開庭前,由書記員查點到庭人員,如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宣布法庭注意事項。
(2)審判人員入庭后,由審判員宣布開庭,宣布所審理的案件,查明當事人的姓名、年齡、籍貫、住址和職業。如果當事人、證人、鑒定人有未到庭的,法庭在聽取到庭當事人的意見后,即酌情決定案件是進行審理或者延期審理。
決定延期審理的案件,應當酌情確定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并再送達傳票或通知書。
決定進行審理的,即查明已到庭的證人、鑒定人的姓名、年齡、籍貫、住址和職業,及其與當事人的關系,告知作證和鑒定在法律上應負的責任(證人應當一律具結,具結后退庭;鑒定人是否具結,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接著審判員告知當事人應有的訴訟權利(聲請審判人員和擔任記錄的書記員回避,向證人、鑒定人發問,提供證據,就案件情況進行辯論等),宣布法庭組成人員和擔任法庭記錄的書記員的名單,并訊問當事人要不要聲請回避。
當事人聲請審判人員回避的,由院長裁定;聲請書記員回避的,由法庭裁定。駁回聲請回避的裁定不準上訴。
為了使審理案件工作順利進行,審判員、人民陪審員和書記員如果認為自己對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而有回避必要的時候,應當主動提出自己的意見,分別由院長或法庭裁定。
(3)上述事項進行完畢,法院即開始調查事實。
(4)證人的證言應當到庭陳述。
(5)法庭如果認為案情已經完全查清,即由審判員宣布開始辯論。
(6)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法庭根據實際情況,對那些可以用調解方式解決的案件,可以隨時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政策、法律、法令,進行團結教育,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下,當庭試行調解,也可以宣布臨時休庭,讓雙方當事人自行協議。
如果調解成立,即當庭制作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即繼續進行審判。
(7)案件經辯論終結后,審判員宣布休庭,并同人民陪審員退庭進行評議。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生活當中大家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發生,這樣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