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如果跑了可以向妻子要賬嗎

導讀:
而在這些糾紛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債務人在外面欠錢跑了,妻子要承擔這個責任嗎?債權人是否有權利向他妻子要賬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那么債務人如果跑了可以向妻子要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在這些糾紛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債務人在外面欠錢跑了,妻子要承擔這個責任嗎?債權人是否有權利向他妻子要賬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關于債務人如果跑了可以向妻子要賬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夫妻之間的特殊關系,在他們之間經常發生財產糾紛和債務糾紛。而在這些糾紛中比較常見的就是債務人在外面欠錢跑了,妻子要承擔這個責任嗎?債權人是否有權利向他妻子要賬呢?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承擔還款責任,關鍵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質,具體以下幾點要弄清:
1、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么這屬于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妻子對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這屬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沒有償還責任;
3、如果夫妻之間關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分配和歸屬有約定: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的債務各自承擔,那么,妻子也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4、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么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所以債權人在向債務人妻子討債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丈夫欠的債是屬于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只要捋清楚這些,就簡單許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