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

導讀:
合同債權的轉讓,是指合同的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很多人只了解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和生效時間等問題,對于債權轉讓的會出現哪些風險估計不是很了解。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原合同應當依法進行審批、登記手續的,合同債權轉讓協議也應當進行相應的審批、登記手續,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三)轉讓的合同債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四)合同債權轉讓協議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那么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債權的轉讓,是指合同的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很多人只了解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和生效時間等問題,對于債權轉讓的會出現哪些風險估計不是很了解。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原合同應當依法進行審批、登記手續的,合同債權轉讓協議也應當進行相應的審批、登記手續,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三)轉讓的合同債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四)合同債權轉讓協議須通知債務人《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關于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債權的轉讓,是指合同的債權人通過協議將其享有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地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很多人只了解債權轉讓的生效條件和生效時間等問題,對于債權轉讓的會出現哪些風險估計不是很了解。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
合同債權轉讓會出現哪些的風險?
(一)轉讓人的法律風險
1、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后,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于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見讓與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后,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2、債務人與受讓人惡意串通,如受讓人與讓與人簽訂分期支付轉讓對價的合同,并約定支付首期(很小數額對價)對價后若干日內,讓與人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債務人立即向受讓人履行全部債務,然后受讓人玩失蹤而損害讓與人的利益。
(二)受讓人的法律風險
1、受讓的債權難以實現。如受讓人接受了申請法院執行的債權憑證、生效判決書項下的債權,但債務人下落不明而無法實現債權;或者債權已過訴訟時效,受讓人取得該債權時就已喪失了勝訴權,導致債權成為自然債務而難以實現.
2、《合同法》規定,債權轉讓的,債權人應當通知債務人,但由于規定過于簡略,實踐中容易出現以下問題:
(1)在法律對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沒有做出規定,讓與合同雙方也沒有約定的情形下,債權人有時不知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或者怠于履行通知的義務,致使債務人不知向受讓人清償債務,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法律對于債權人采取何種形式通知債務人并未做出明確規定,通常債權人可采用口頭、書面、公告等形式。采用口頭通知的,如電話,因為不易留下證據,債務人為了達到拖延履行義務的目的,往往會否認收到了通知,受讓人不能及時實現債權;公告也是通知的一種形式,通常是在債務人下落不明或債權人無法找到債務人情況下采用,但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的債權時則有特別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六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后,原債權銀行在全國或者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債權轉讓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債權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往往把這條的適用對象擴大至資產管理公司或銀行對一般受讓人的債權轉讓行為中。由于公告也視為通知,在債務人無法找到的情況下,給受讓人實現受讓債權也會帶來巨大困難。
3、受讓債權存在瑕疵。由于債權讓與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一性,因而債權原有的瑕疵也隨之轉移于受讓人,債務人接到讓與通知后,對讓與人的一切抗辯,均可對抗受讓人,并且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同時到期的債權的,還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4、債權二重讓與的風險。因債權讓與并不要求公示,受讓人就無從知道債權是否已被重復讓與,當債權人就同一債權重復讓與其他人時,受讓人難免會受到損害。
二、合同債權轉讓的條件
(一)須存在有效的合同債權
(二)合同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達成轉讓協議
合同債權轉讓協議應當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轉讓協議也應以書面形式訂立,否則不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原合同應當依法進行審批、登記手續的,合同債權轉讓協議也應當進行相應的審批、登記手續,否則不產生法律效力。
(三)轉讓的合同債權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債權
(四)合同債權轉讓協議須通知債務人
《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1)債權轉讓的通知應當在到達債務人時產生法律效力。
(2)債權轉讓通知應當由債權人對債務人發出。
(3)合同債權轉讓通知的時間,應當在債務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之前進行,如果通知到達債務人的時間晚于債務人的實際履行的,對債務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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