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后該如何催收

導讀:
很多夫妻在離婚前會有未還清的債務,離婚后這些夫妻共同債務往往會使夫妻雙方爭執不休,下面給大家分享夫妻共同債務該如何催收及夫妻共同債務分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或婚后家庭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共同償還。那么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后該如何催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夫妻在離婚前會有未還清的債務,離婚后這些夫妻共同債務往往會使夫妻雙方爭執不休,下面給大家分享夫妻共同債務該如何催收及夫妻共同債務分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或婚后家庭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共同償還。關于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后該如何催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很多夫妻在離婚前會有未還清的債務(稱:夫妻共同債務),離婚后這些夫妻共同債務往往會使夫妻雙方爭執不休,下面給大家分享夫妻共同債務該如何催收及夫妻共同債務分配。
一、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1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為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本質特征,也是區分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依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舉債時間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2)夫妻雙方具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事先或事后均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但夫妻雙方共同分享債務所帶來的利益除外。(3)舉債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從事合法經營活動。(4)夫妻雙方對共同債務互負連帶清償責任,這種責任不因夫妻雙方協議約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對債務清償的分擔認定等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第2款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的精神,確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系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有兩個基本的判斷標準: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的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時所產生的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或婚后家庭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共同償還。如果離婚后因為夫妻共同債務無法正常支付,可以咨詢催天下信息平臺,催天下信息平臺是一家專業的催收平臺,它可以為您節約上述時間和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