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帳追收制度是什么?商賬追收的辦法有哪些?

導讀:
所謂的商帳追收是指采取電話催賬、信函催賬、上門拜訪、法律追收等逐步深入收回欠款的辦法。2、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法律部門法律訴訟對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訴訟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強制執行性,致使企業與客戶成為不可逆轉的冤家。3、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機構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公司在接受債權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態出現在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對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與客戶溝通,有良好的時間保證,對債務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那么商帳追收制度是什么?商賬追收的辦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的商帳追收是指采取電話催賬、信函催賬、上門拜訪、法律追收等逐步深入收回欠款的辦法。2、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法律部門法律訴訟對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訴訟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強制執行性,致使企業與客戶成為不可逆轉的冤家。3、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機構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公司在接受債權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態出現在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對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與客戶溝通,有良好的時間保證,對債務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關于商帳追收制度是什么?商賬追收的辦法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說起討債誰都明白,但是講到商帳追收就無法理解了。所謂的商帳追收是指采取電話催賬、信函催賬、上門拜訪、法律追收等逐步深入收回欠款的辦法。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商帳追收制度是什么?商賬追收的辦法有哪些?
一、商帳追收制度
目前,企業主要采用三種方式對債務進行追收。一是企業內部人員催收;二是委托法律部門;三是委托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機構。
1、商帳追收制度的企業內部人員催收
企業人員對客戶的信息最了解,能夠與客戶保持直接的聯系,及時對欠款做出反應。但是,企業內部的人員與債務的追回與否沒有直接的獎懲辦法,導致機會成本上升、影響商業信譽,最終導致帳款的收回無保障。
2、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法律部門
法律訴訟對欠款的追收有很好的保障,但是法律訴訟有一定的程序,具有強制執行性,致使企業與客戶成為不可逆轉的冤家。再有,訴訟前債權人要付給律師一定的費用,漫長的訴訟時間及訴訟結果也難以保證欠款被收回。
3、商帳追收制度的委托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機構
專業的企業商賬追收公司在接受債權人的委托后,以第三方的姿態出現在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制定可行性的追收方案,對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與客戶溝通,有良好的時間保證,對債務的追回有很好的保障。
商賬追收的辦法有哪些?
1、第一招:發生經濟糾紛時,了解對方企業的資信是最基本的工作。
對于企業來說,先調查對方的工商登記資料(查企業工商資料)。在查工商登記資料時,有些工商局不僅提供簡單的注冊資料,有時還會提供該企業詳細的年審及企業變更資料,這些資料是了解企業資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結合這些資料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業的資信。同時,可以通過銀行查詢到對方企業的信用狀況,也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被執行人信息網查詢到對方法院訴訟的情況。也可借助專業第三方公司,直接調查咪表企業,省時省力。這些對判斷對方企業的資信情況是非常有價值的。
2、第二招:面對欠債果斷出擊,掌握主動權。
3、第三招:起訴前申請凍結對方資產
討債時,非訴手段沒有效果,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可能會出現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起訴時,就應先了解債務公司資產狀況,先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4、第四招:合同約定仲裁節約時間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利用審限轉移資產、拖延時間是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慣常手法。這對一些急于要錢的當事人來說是比較難受的。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一些對現金流動要求比較高的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請執行,不需要經過二審,如此,可滿足時間快捷的要求。
5、第五招:注意申請強制執行時效
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我們強烈建議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問題必須引起申請執行人的重視。我們認為,進入訴訟程序、用法律武器討債,是企業和個人不得已的選擇,能夠防患于未然才是規避討債風險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對商業風險有足夠的認識,實現對對方的執行能力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