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欠款不還的原因有哪些?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欠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該法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并于當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因此,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最后,如果債務人拒不還錢,甚至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那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列入失信名單。那么常見的欠款不還的原因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欠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該法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并于當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因此,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最后,如果債務人拒不還錢,甚至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那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列入失信名單。關于常見的欠款不還的原因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當今社會,很多借錢的人成了孫子,欠錢的反倒成了大爺,有這樣體會的人一定不少。相信很多人在遇到朋友借錢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不想借。并不是說自己小氣或者是怎么樣,而是現在欠錢的人越來越多,不少人因為面子或者是看在朋友的份兒上將錢借了出去,可等到了約定的還款時間之后,幾乎是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對方將錢還給自己。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欠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該法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并于當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因此,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在實踐中如果別人欠你的金錢給付債務已經超過了3年以上,你到法院起訴對方,要不回來的概率很大。
二、大額債務沒有轉賬憑證。
近來年虛假訴訟、套路貸層出不窮,一些別有用心之人通過法院的訴訟,把非法債務變為合法債務,嚴重侵犯了個人的合法權益,更威脅了社會良好秩序的建立。之前遇到一位當事人,別人給他打了100萬的欠條,問我拿到法院能否勝訴。我的答復是沒有轉賬憑證法院支持的概率不大,你還要搭上訴訟費,事后了解并不存在借貸關系。
三、借條故意寫錯名字。
有些借款人非常地狡猾,在借條上故意不寫自己的真實名字,一旦后期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債權人到法院起訴,名字都不對,法院就會直接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因為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告必須明確具體,錯一個字都是不行的,何況你的主體錯誤。
借出去的錢卻收不回來了,有什么辦法可以追討債務?
首先,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問題能夠確保自己的權益。對于很多人來說,他并不是沒有償還的能力,而是不想還款或者是一直拖欠因為法律具有強制性,通過法律來解決強制的手段來使借錢的人還款是很有效的方式。
其次,對于債權人來說,你首先應該向法院訴訟。通過打官司的方法讓債務人還錢。當你遞交訴訟之后,法院就會立案審理。這種討債方式而且不會出現任何的違法情況與行為,對于債權人來說只要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自然可以放心的討回債務。
最后,如果債務人拒不還錢,甚至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那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列入失信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