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否并存?

導讀:
《合同法》207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性質和作用都不同,兩者的適用也不存在矛盾沖突。借貸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的,出借方可以主張逾期利息;借貸雙方事先約定單獨適用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的,出借方可按約定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借貸雙方即約定了逾期利息又約定了違約金的,出借方可同時就逾期利息和違約金進行主張,只要兩者之和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那么民間借貸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否并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207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性質和作用都不同,兩者的適用也不存在矛盾沖突。借貸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的,出借方可以主張逾期利息;借貸雙方事先約定單獨適用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的,出借方可按約定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借貸雙方即約定了逾期利息又約定了違約金的,出借方可同時就逾期利息和違約金進行主張,只要兩者之和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關于民間借貸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可否并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207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表明法律支持出借人向借款人要求沒有按約返還借款的利息請求。同時,《合同法》114條又有一個條款,即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也就是所謂的違約金條款,指的是雙方事先約定,一方違約后,守約方可向違約方要求償付違約金。這兩個條款都表明過錯一方應向無過錯一方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但是我們需要弄明白的是:逾期利息和違約金是否矛盾?兩者能否同時適用?
首先,逾期利息應該認為是借貸合同到期后,借款人繼續占用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收益,確切地說是本金在逾期未還這段時間內產生的孳息,支付逾期利息是對出借人的合理補償,無論借貸雙方是否事前約定,借款方逾期未歸還本金的,出借方都可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這是法律賦予出借方的權利。
其次,違約金是雙方事先約定的,是雙方就未來對方可能違約而作出的對自己有救濟效果的條款,只要一方違約,另一方無論是否存在金錢上的實際損失,都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違約金的作用在于督促雙方及時、合理地履行合同義務,是對合同履行的一種擔保。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如果存在實際損失的,違約金數額可以和實際損失相當,也可以高于實際損失,但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
由此看出,逾期利息和違約金的性質和作用都不同,兩者的適用也不存在矛盾沖突。借貸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事后借款方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的,出借方可以主張逾期利息;借貸雙方事先約定單獨適用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的,出借方可按約定向借款方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借貸雙方即約定了逾期利息又約定了違約金的,出借方可同時就逾期利息和違約金進行主張,只要兩者之和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即可。
借款利息和違約金能否并存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違約金可以共存。
根據合同法分則的規定,利息是合法的,也可以約定,根據合同法總則第114條的規定,違約金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約定的。借款合同是合同法規定的15種有名合同之一,當然應該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從事,合同法總則和分則兩部分關于利息和違約金的約定也并無沖突,相互之間沒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約定借款期間的利息以及未按時歸還借款應該支付的違約金,當事人針對這兩點提起的訴訟請求,也應該得到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