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在生活中存在哪些風險?

導讀:
民間借貸是金融創新的重要源泉之一,促進了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它順應時代的需求,其創新更具可操作性;負面效應:一方面民間借貸導致了大量資金流出銀行體系,加之金融活動大多在金融監管之外,因此雖然表面上擴大了資金供給,但其干擾了金融市場的信號,影響了央行的決策。民間借貸風險成因。其次是缺乏明確的監管部門,民間借貸處于不審批、不監管、不控告的三不狀態。近年來,民間借貸雖然能快速帶來較高的收益,但大部分都忽視了高息借貸存在的風險。那么民間借貸在生活中存在哪些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是金融創新的重要源泉之一,促進了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它順應時代的需求,其創新更具可操作性;負面效應:一方面民間借貸導致了大量資金流出銀行體系,加之金融活動大多在金融監管之外,因此雖然表面上擴大了資金供給,但其干擾了金融市場的信號,影響了央行的決策。民間借貸風險成因。其次是缺乏明確的監管部門,民間借貸處于不審批、不監管、不控告的三不狀態。近年來,民間借貸雖然能快速帶來較高的收益,但大部分都忽視了高息借貸存在的風險。關于民間借貸在生活中存在哪些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民間高息借貸的現象愈演愈烈,我們身邊不乏有親朋好友參與其中。面對所謂的高息的誘惑,很多人毫不猶豫的選擇了把錢借給承諾給予高息的個人或者企業,期望從中獲取更多的收益,殊不知高息借貸中隱藏了很大的風險。電視、報紙中不乏關于高息借貸最后血本無歸的新聞,然而這仍不能給許多心存僥幸的人敲響警鐘。
民間借貸的效應分析。正面效應:民間借貸雖然存在一定的風險,但也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滿足了市場的需求,因此我們應正視它的正面合理性。
首先是它可以滿足市場需求,有效補充正規的金融機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一直存在,資金市場供求嚴重失衡,民間借貸的存在有效緩解了這一緊張狀況,民間資金的注入使得中小企業得以發展壯大。其次是提高了金融服務水平,促進了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民間借貸組織彌補了我國金融體系的空白,及時滿足了客戶的需求,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國的金融服務水平。
民間借貸是金融創新的重要源泉之一,促進了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它順應時代的需求,其創新更具可操作性;負面效應:一方面民間借貸導致了大量資金流出銀行體系,加之金融活動大多在金融監管之外,因此雖然表面上擴大了資金供給,但其干擾了金融市場的信號,影響了央行的決策。另一方面民間借貸會引發自發性的負面效應,雖然其手續簡單、不拘形式,但這種信任基礎較低的活動極易侵害債權人的利益,一旦債務人失信出現逃債行為,債權人將會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還會導致企業資金的惡性循環,民間借貸利息一般較高,企業經營效益不好的情況下,高利息負債只會雪上加霜。如果企業到期難以支付債務,也許還會通過引進更高利息負債還債,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行為將會嚴重制約企業今后的發展。
民間借貸風險成因。
(一)、金融體系的不完善。目前我國還未形成完善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銀行體系,銀行貸款過多的傾向于國有大企業,而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卻很難獲得貸款。中小企業最后只能依靠風險較大的民間借貸機構。同時壟斷領域的高標準使得大量民營資本脫離國家整體規劃,無序存在于股市、賭場以及民間借貸等虛擬的金融市場,金融資金配置率低下。
(二)、宏觀經濟政策與實際經濟需求不匹配。近幾年,我國實體經濟一直處于低迷狀態,融資成本增加、融資渠道狹窄等因素制約著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亟需寬松的貨幣政策刺進經濟發展,但我國貨幣政策偏緊,國家一直強調控制通貨膨脹、穩定物價,同時央行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嚴控銀行信貸規模,信托貸款、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等也出現了明顯減少的趨勢。此背景下,中小企業只能求助于民間借貸組織。
(三)、金融監管存在薄弱環節。我國金融管理部門對民間借貸的監管幾乎是空白的,首先是民間借貸的適用法律比較落后,合法與非法的界定模糊不清,民間借貸的市場準入、業務經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更是一片空白。其次是缺乏明確的監管部門,民間借貸處于不審批、不監管、不控告的三不狀態。成立借貸組織也僅僅只辦理工商登記,導致借貸資金趨于隱蔽化。
近年來,民間借貸雖然能快速帶來較高的收益,但大部分都忽視了高息借貸存在的風險。對于民間貸款的利率,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商量的,但我國有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否則就是高利貸,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