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

導讀: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出借人依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提起訴訟,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那么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出借人依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提起訴訟,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關于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向別人借錢,幫助自己度過資金困難期,這是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事!但是債務人在借款到期還是不還的事也是常常發生的事!最后沒辦法只有走法律程序來要回自己的錢。那么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今天催天下小編就來說說這個問題!
一、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
民間借貸不還錢,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刑法條文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下列情形屬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5、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債權人要求還錢的途徑有哪些
1、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2、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3、如果有擔保人或保證人,可直接要求對方代替償還債務。
借條與欠條的區別
民間借貸中借條與欠條兩者的區別分析如下:
1、是否確定以民間借貸的案由而審判有所不同。
借條本身就能說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系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的基礎法律事實。
欠條本身僅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僅憑欠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系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借貸、交通事故、故意傷害等都能在當事人之間因為金錢債權債務關系而產生欠條憑證,但欠條憑證卻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系。
在訴訟中,債權人據此提起訴訟,而債務人或擔保人對基礎法律關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實提出抗辯并有證據證明糾紛確因其他法律關系引起的,原則上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借條原則上應以民間借貸的案由而審判。但欠條卻不一定,要以基礎法律關系而定。
2、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借條與欠條訴訟時效起算不同。
出借人依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提起訴訟,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債務人歸還債權人的借款的時間尚未確定,即債務人應當歸還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債務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歸還的義務。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前,債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立即還款。
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后,債務人才有義務歸還借款,債務人才有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從而侵犯到債權人的利益,從而訴訟時效起算。
出借人依據未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提起訴訟,從出具欠條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但名為欠條,實為借條的按前款規定處理。
欠條出具之日就已經表明借款人已經在法律上負有償還借款的義務,借款人出具欠條后不履行還款義務就已經侵害到債權人的合法權利,應當計算訴訟時效。
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出具借條時尚未計算訴訟時效,但出具欠條之日就已經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3年。
綜上,借條與欠條一字之差卻本質不同。當事人只有嚴格區分上述差異,才能在民間借貸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債務人不還款時,拿起法律手段捍衛自身權益,是債權人必須了解的一種要款方式,通過以上文章,我們對如何要回自己的錢款以及民間借貸不還會不會被判刑?的問題有了相信的了解。如果你有債權需要發布,請多多了解催天下催收技術服務平臺,我們竭力幫助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