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債權的措施包括哪些

導讀:
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財產保全、訴訟保護和債權保護。債權的保護稱為債務保全,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措施,那么我們在保護債權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債的關系成立后,債務人便負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其全部財產便成為債務履行的一般擔保,民法上稱之為責任財產。為保證債權的實現,對責任財產所采取的手段稱為保全。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那么保全債權的措施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財產保全、訴訟保護和債權保護。債權的保護稱為債務保全,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措施,那么我們在保護債權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債的關系成立后,債務人便負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其全部財產便成為債務履行的一般擔保,民法上稱之為責任財產。為保證債權的實現,對責任財產所采取的手段稱為保全。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關于保全債權的措施包括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財產保全、訴訟保護和債權保護。債權的保護稱為債務保全,是保護債權人利益的一種措施,那么我們在保護債權方面有哪些措施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債的關系成立后,債務人便負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其全部財產便成為債務履行的一般擔保,民法上稱之為責任財產。為保證債權的實現,對責任財產所采取的手段稱為保全。
債的保全措施有兩種形式:
一為代位權,即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務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一為撤銷權,即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請求給付的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已到期且數額確定,并已載明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根據.該條件有三層含義:
其一,期限屆至,給付期限屆至,債務人始有履行給付的義務,債權人也始有請求給付的權利,否則,債務人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不得提出給付請求。
其二,數額必須確定,至于何種債權債務關系的債權數額方能確定,不應以債的產生原因而定,不論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基于何種類型的債權債務關系產生,只要其數額已經確定(比如通過雙方當事人私下和解),且符合其他受理條件,均不妨礙適用督促程序。
其三,申請書載明了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根據,這是對申請書形式要件的要求,即應記載請求種類屬金錢或有價證券,其數量,產生的原因事實,可以證明的文書資料,履行期限等,至于事實,證據是否確鑿可信,是否具有采證力以及會否引起爭議,并不影響督促程序的適用及支付令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