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

導讀:
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1、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問題達成致并形成離婚協議2、經過離婚冷靜期后攜帶相關材料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千零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么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1、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問題達成致并形成離婚協議2、經過離婚冷靜期后攜帶相關材料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千零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關于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辦離婚手續需要以下條件
1、雙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等問題達成致并形成離婚協議
2、經過離婚冷靜期后攜帶相關材料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千零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意見。
第千零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日內任何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