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

導讀:
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所謂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其次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同時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那么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所謂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其次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同時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關于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財產分割怎樣操作
首先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所謂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其次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如果有可供執行財產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也沒辦法。但可以要求他制定還款計劃。
同時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