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步驟

導讀: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日(裁定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那么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步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日內作出書面答辯。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日(裁定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關于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步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步驟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個必經階段。
第階段起訴階段。
這階段包括以下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第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日(裁定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